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聊聊IUU捕捞的“前世今生”
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聊聊IUU捕捞的“前世今生”
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聊聊IUU捕捞的“前世今生”IUU捕捞,即非法、未(wèi)(wèi)报告和无管制捕捞(illegal,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),包括未经许可(kě)、违反管理制度、未履行报告义务、使用(shǐyòng)未登记注册渔船或在无管辖水域从事有违养护义务的捕捞活动等。2017年,第72届联大可持续渔业决议(juéyì)将每年(měinián)的6月5日定为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以期提高国际社会对IUU捕捞的关注和重视。
而IUU捕捞这一(zhèyī)概念是如何产生,又是如何被写入联合国文件,成为国际(guójì)共识的呢?让我们来个穿越之旅。
IUU捕捞制度最早出现是为了解决公海捕捞问题。1982年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及1995年《鱼类种群协定》提出建立分区域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或安排,对(duì)跨界鱼类种群和(hé)高度洄游鱼类种群进行管理。这些建立的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从(cóng)渔船注册登记、渔获物报告等方面对捕捞作业提出相应(xiāngyìng)要求,通过(tōngguò)提高捕捞门槛和监管成本将一些发展中国家排除(páichú)在外。
而事实上,建立区域渔业(yúyè)管理组织后,一些发展中国家(fāzhǎnzhōngguójiā)仍然在公海(gōnghǎi)上进行捕捞作业(zuòyè)。由于尚未加入区域渔业管理组织,这些发展中国家的(de)捕捞活动不在美(měi)西方设计的制度框架下,也不受美西方设计的制度约束。为此,美西方认为需要推出新的制度框架,来规制这些发展中非成员方的捕捞行为。在此背景下,美西方设计出IUU捕捞,进一步将发展中国家限定在其(qí)制度框架内,如果发展中国家不予配合,就将其排除在合法公海捕捞之外。
为了能够(nénggòu)让发展中国家接受(jiēshòu)新的(de)制度(zhìdù)设计(shèjì),美(měi)西方精心谋划了制度设计的背后科学支撑。美西方科学家称,1992年(nián)全球大型海洋捕捞渔船总吨位达到历史峰值,为156万总吨,而无管制捕捞等是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。与此同时,美西方积极开展工作,将上述问题写入《21世纪议程》,让联合国为此背书。为此,《21世纪议程》是继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之后,第一份(dìyīfèn)确定了现在所谓的IUU捕捞的国际法律文书。此后,区域渔业管理组织马上跟进。1999年,IUU捕捞概念在FAO第23届渔委会上正式确立下来。此后,IUU捕捞概念成为全球公认的概念和(hé)问题。
近年来,为了开展对华战略竞争需要,美国将IUU捕捞问题(wèntí)工具化、政治化、泛安全化并不断(bùduàn)予以(yǔyǐ)强化。2014年,奥巴马政府推出“我们的海洋(hǎiyáng)大会”,“IUU捕捞”问题是(shì)大会的重点内容。2010 年,奥巴马政府提出“亚太再平衡战略”,特朗普、拜登政府先后将这(zhè)一(yī)战略扩展为“印太战略”、“印太海域(hǎiyù)态势感知伙伴关系”,以打击“IUU捕捞”为名,提升“印太地区”的海上监视能力。2022年6月,拜登签署美国首份《打击IUU捕捞及相关虐待劳工的国家(guójiā)安全备忘录》,同年以所谓“IUU捕捞”、“强迫劳动”为由,制裁中国(zhōngguó)2家远洋渔业(yúyè)企业及其(jíqí)附属实体与157艘渔船。美国还每两年发布《国际渔业管理改善报告》,单方面将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认定为“IUU捕捞国”并采取(cǎiqǔ)禁止进港(jìngǎng)的制裁措施。同时,美国还以“IUU捕捞”为由,纠集菲律宾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印度(yìndù)等对中国进行海上遏制围堵,妄图重塑中国周边战略环境;与太平洋岛国和非洲沿海国家签署“随船观察员协议(xiéyì)”,对中国渔船频繁开展登船执法;对拉美沿海国威逼利诱,以加强“打击IUU捕捞”能力建设为由,破坏中国与拉美国家的正常渔业合作(hézuò),竭力将中国排挤出全球海洋治理体系。
与美国的单边主义(dānbiānzhǔyì)和霸权主义截然不同的是,中国秉持负责任渔业大国(dàguó)的立场(lìchǎng),积极践行“海洋命运共同体”理念,多措并举有效打击IUU捕捞,共同致力于实现SDG14.4目标。
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修订《远洋渔业管理规定》《渔业法》,出台《远洋渔船船位监测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农业农村部(nóngcūnbù)关于加强远洋渔业公海(gōnghǎi)转载管理的通知》《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“十四五”远洋渔业高质量(gāozhìliàng)发展的意见》等规章制度,全面严格(yángé)履行国际法(guójìfǎ)下船旗国义务。
二是严防严打非法捕捞。“行刑”叠加,构建打击非法捕捞的全链条监管体系。抓好源头管理,实施(shíshī)远洋捕捞许可、远洋渔业企业(qǐyè)资格(zīgé)认定与年审、远洋渔业项目审批等制度。抓好生产管理,实施远洋捕捞生产月度报告、渔船24小时实时动态监控、派驻观察员等制度。抓好产出管理,实施远洋渔获物合法性证明、兼捕报告等制度。惩治(chéngzhì)非法捕捞,开展日常执法,部署专项活动,加重处罚(chǔfá)力度(lìdù)。
三是积极履行大国(guó)(guó)义务。积极承担港口国责任,推动加入《港口国措施协定》。履行市场国义务,对相关水产品实施进出口合法性认证。改革渔业补贴政策,加入《渔业补贴协定》。实施区域渔业管理(guǎnlǐ)组织(zǔzhī)养护和管理措施,履约成绩靠前。开展公海巡航执法,在北太平洋海域开展常态化海警(hǎijǐng)巡航执法,在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注册海警执法船,与国际社会(shèhuì)一道共同打击公海IUU捕捞。
IUU捕捞(bǔlāo)破坏了(le)渔业捕捞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,因此(yīncǐ)对水生生物资源、水域生态系统以及渔民生计福利均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。为此,各国需要携手(xiéshǒu)合作,共同打击IUU捕捞,而不是将其沦为政治操弄的工具。
作者是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战略(zhànlüè)智库研究(yánjiū)中心办公室主任、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教授
IUU捕捞,即非法、未(wèi)(wèi)报告和无管制捕捞(illegal,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),包括未经许可(kě)、违反管理制度、未履行报告义务、使用(shǐyòng)未登记注册渔船或在无管辖水域从事有违养护义务的捕捞活动等。2017年,第72届联大可持续渔业决议(juéyì)将每年(měinián)的6月5日定为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以期提高国际社会对IUU捕捞的关注和重视。
而IUU捕捞这一(zhèyī)概念是如何产生,又是如何被写入联合国文件,成为国际(guójì)共识的呢?让我们来个穿越之旅。
IUU捕捞制度最早出现是为了解决公海捕捞问题。1982年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及1995年《鱼类种群协定》提出建立分区域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或安排,对(duì)跨界鱼类种群和(hé)高度洄游鱼类种群进行管理。这些建立的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从(cóng)渔船注册登记、渔获物报告等方面对捕捞作业提出相应(xiāngyìng)要求,通过(tōngguò)提高捕捞门槛和监管成本将一些发展中国家排除(páichú)在外。
而事实上,建立区域渔业(yúyè)管理组织后,一些发展中国家(fāzhǎnzhōngguójiā)仍然在公海(gōnghǎi)上进行捕捞作业(zuòyè)。由于尚未加入区域渔业管理组织,这些发展中国家的(de)捕捞活动不在美(měi)西方设计的制度框架下,也不受美西方设计的制度约束。为此,美西方认为需要推出新的制度框架,来规制这些发展中非成员方的捕捞行为。在此背景下,美西方设计出IUU捕捞,进一步将发展中国家限定在其(qí)制度框架内,如果发展中国家不予配合,就将其排除在合法公海捕捞之外。
为了能够(nénggòu)让发展中国家接受(jiēshòu)新的(de)制度(zhìdù)设计(shèjì),美(měi)西方精心谋划了制度设计的背后科学支撑。美西方科学家称,1992年(nián)全球大型海洋捕捞渔船总吨位达到历史峰值,为156万总吨,而无管制捕捞等是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。与此同时,美西方积极开展工作,将上述问题写入《21世纪议程》,让联合国为此背书。为此,《21世纪议程》是继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之后,第一份(dìyīfèn)确定了现在所谓的IUU捕捞的国际法律文书。此后,区域渔业管理组织马上跟进。1999年,IUU捕捞概念在FAO第23届渔委会上正式确立下来。此后,IUU捕捞概念成为全球公认的概念和(hé)问题。
近年来,为了开展对华战略竞争需要,美国将IUU捕捞问题(wèntí)工具化、政治化、泛安全化并不断(bùduàn)予以(yǔyǐ)强化。2014年,奥巴马政府推出“我们的海洋(hǎiyáng)大会”,“IUU捕捞”问题是(shì)大会的重点内容。2010 年,奥巴马政府提出“亚太再平衡战略”,特朗普、拜登政府先后将这(zhè)一(yī)战略扩展为“印太战略”、“印太海域(hǎiyù)态势感知伙伴关系”,以打击“IUU捕捞”为名,提升“印太地区”的海上监视能力。2022年6月,拜登签署美国首份《打击IUU捕捞及相关虐待劳工的国家(guójiā)安全备忘录》,同年以所谓“IUU捕捞”、“强迫劳动”为由,制裁中国(zhōngguó)2家远洋渔业(yúyè)企业及其(jíqí)附属实体与157艘渔船。美国还每两年发布《国际渔业管理改善报告》,单方面将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认定为“IUU捕捞国”并采取(cǎiqǔ)禁止进港(jìngǎng)的制裁措施。同时,美国还以“IUU捕捞”为由,纠集菲律宾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印度(yìndù)等对中国进行海上遏制围堵,妄图重塑中国周边战略环境;与太平洋岛国和非洲沿海国家签署“随船观察员协议(xiéyì)”,对中国渔船频繁开展登船执法;对拉美沿海国威逼利诱,以加强“打击IUU捕捞”能力建设为由,破坏中国与拉美国家的正常渔业合作(hézuò),竭力将中国排挤出全球海洋治理体系。
与美国的单边主义(dānbiānzhǔyì)和霸权主义截然不同的是,中国秉持负责任渔业大国(dàguó)的立场(lìchǎng),积极践行“海洋命运共同体”理念,多措并举有效打击IUU捕捞,共同致力于实现SDG14.4目标。
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修订《远洋渔业管理规定》《渔业法》,出台《远洋渔船船位监测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农业农村部(nóngcūnbù)关于加强远洋渔业公海(gōnghǎi)转载管理的通知》《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“十四五”远洋渔业高质量(gāozhìliàng)发展的意见》等规章制度,全面严格(yángé)履行国际法(guójìfǎ)下船旗国义务。
二是严防严打非法捕捞。“行刑”叠加,构建打击非法捕捞的全链条监管体系。抓好源头管理,实施(shíshī)远洋捕捞许可、远洋渔业企业(qǐyè)资格(zīgé)认定与年审、远洋渔业项目审批等制度。抓好生产管理,实施远洋捕捞生产月度报告、渔船24小时实时动态监控、派驻观察员等制度。抓好产出管理,实施远洋渔获物合法性证明、兼捕报告等制度。惩治(chéngzhì)非法捕捞,开展日常执法,部署专项活动,加重处罚(chǔfá)力度(lìdù)。
三是积极履行大国(guó)(guó)义务。积极承担港口国责任,推动加入《港口国措施协定》。履行市场国义务,对相关水产品实施进出口合法性认证。改革渔业补贴政策,加入《渔业补贴协定》。实施区域渔业管理(guǎnlǐ)组织(zǔzhī)养护和管理措施,履约成绩靠前。开展公海巡航执法,在北太平洋海域开展常态化海警(hǎijǐng)巡航执法,在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注册海警执法船,与国际社会(shèhuì)一道共同打击公海IUU捕捞。
IUU捕捞(bǔlāo)破坏了(le)渔业捕捞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,因此(yīncǐ)对水生生物资源、水域生态系统以及渔民生计福利均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。为此,各国需要携手(xiéshǒu)合作,共同打击IUU捕捞,而不是将其沦为政治操弄的工具。
作者是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战略(zhànlüè)智库研究(yánjiū)中心办公室主任、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教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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